中国网财经3月27日讯 北京市住宅和城乡建造委员会近期发布的音讯显现,陕西顺驰建工建造有限公司未严厉依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范进行施工被处分。
依据处分信息,坐落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山水汇豪苑住宅小区宗地七项目(1#住宅楼等5项)、G1#楼等2项工程项目,由陕西顺驰建工建造有限公司总承揽施工,该工程项目的建造单位是汇豪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北京诺士诚世界工程项目办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造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于2022年10月31日现场查看时,发现陕西顺驰建工建造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2#住宅楼14层至19层电梯井内未设置水平安全网,不符合《建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捍卫规范》(DB11/945-2012)第2.6.5条的要求;地下车库及人防出入口地下一层楼板上短边长度约1.0m的孔洞未关闭,不符合《建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捍卫规范》(DB11/945-2012)第2.6.1条的要求;G1#楼首层西侧楼梯模板支撑架与脚手架相连接,不符合《建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捍卫规范》(DB11/945-2012)第2.4.27条的要求;G1#楼三层北侧楼层临边未设置防护栏杆,不符合《建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捍卫规范》(DB11/945-2012)第2.7.1条的要求。
北京市住宅和城乡建造委员会以为,陕西顺驰建工建造有限公司存在的上述安全隐患一共违背了4条技术规范,未违背强制性条文,归于未严厉依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范进行施工,形成事故隐患的行为。依据《北京市建造工程施工现场办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北京市住宅和城乡建造委员会决议对其处分5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