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讯麦某在途经S114线危桥施工路段时,随手牵羊“顺”了三个反光锥桶,这一幕却被路政人员看到了,随即他被交给高速公路交警处理。经查,麦某用的是假驾驭证及行进证,他将面临1万元罚单,20天行政拘留。
4月15日21时30分许,乌市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卡子湾大队民警岳建涛、胡精河在S114线公里危桥改造施工路段引导交通,约两公里道路上摆着不少反光锥桶,用以隔脱离应急车道,避免车辆占道行进。
就在此刻,一辆路政部分的车停下,车上下来的路政工作人员递给岳建涛一本驾驭证,并指着不远处一辆停在路旁边的挂新R号车牌的重型半挂卡车说,“方才,在咱们前面行进的这辆车,将几个反光锥桶拿到了自己车上。咱们先收了他的驾驭证,现在移送给你们处理。”
岳建涛一眼就看出这个驾驭证是假的。随后,他走向大卡车,在重型半挂卡车驾驭室内发现3个锥桶。路政人员证明,便是该男人驾车并拿了锥桶。
关于为何拿锥桶,司机麦某表明这是为了车辆产生毛病时用着便利,由于反光作用好,刚好看见路上有许多,就随手拿了几个。后经查看,岳建涛发现,其行进证也是假的,可是其还装有一本真的行进证。
经问询,麦某说出用假证的缘由。本来麦某常常往复南北疆运货,用假证就为了逃避处分。为此,麦某被处1万元罚款,记24分,并处行政拘留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