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市归纳行政法律大队观海卫中队队员小戚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观海卫镇商场路一家服装店门口的泊车位上放置着“制止泊车”的锥形桶。门前设置障碍物占用泊车位是道路上的常事,但等小戚细心一看,却发现这两个锥形桶和一般的有些不同,它们竟然是水泥浇筑,“定”在了泊车位里。
见过商家为了便利自家客人泊车或自己车辆上下货强占车位,还没见过完全把泊车位封死,谁都不让停的。小戚当即找到这家商户,向店东问询状况。
店东表明,在店门前这样设置障碍物,实属无奈之举。许多车主将车停在泊车位后,有时一停便是半响,乃至停一天,导致许多顾客见没当地泊车,便挑选其他当地泊车、消费。“门前的这些泊车位上停满车辆,还简单挡住视野,影响我经商,干脆我就直接让任何人都不能停。”
听完店东的解说,小戚对其进行了批判教育,并劝其当即改正。这种危害城市道路的行为,违背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则。违背该规则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许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期限改正,能够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形成丢失的,应当依法承当补偿职责。私占公共泊车位并制止其他车主泊车,也是一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该商户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后,当行将浇筑的水泥锥桶根除并整理掉,马路又康复了原貌。
法律队员提示市民:不要为图一己之利危害别人权力,本身还要承当违法结果。■全媒体记者 葛雯莹 通讯员 胡燕 应蔚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