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宁夏交通运输厅法律监督局吴忠分局开出行政处罚决议书,吴忠市一家公路维护公司因未依照《公路维护作业安全规程》要求进行公路维护施工作业被依法立案查处,罚款7000元。
3月30日11时30分,吴忠分局法律八大队按法律方案巡查至G307线米处时发现,吴忠一家公路维护公司在公路维护作业时未依照《公路维护作业安全规程》要求进行维护施工作业。施工现场路段,未标准设置施工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安全警示标志牌倾倒于公路路旁边,安全锥桶摆放不标准,锥桶距离过大,法律人员责令公路维护企业当即改正,并进行立案查询。
据介绍,公路维护企业不依照《公路维护作业安全规程》要求进行公路维护施工作业,施工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等不标准,简单构成路途交通堵塞和不畅,存在安全隐患,极易引发路途交通事故,对施工人员及过往车辆和行人形成严重威胁。
通过立案查询、现场勘验查看、问询当事人,依法制造《案子查询报告》,逐级批阅审阅后,吴忠分局根据《公路安全维护法令》第七十条及《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的规则,依法给予该企业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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