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赵亚林 温全福 记者 张雪松) 跟着城区机动车保有量的继续不断的添加,商家纷繁在自家门前悄然拉起了“警戒线”,强占着归于大众交通设施。近来,烟台交警部门加大了对私自拉警戒线日下午,记者跟从市交警一大队民警对市区部分路途内暂时泊车位被私自占用现象,开端了整理作业。在市区南洪街、红旗中路、上夼西路等路段上部分商家还摆上了禁止泊车的路桩,这些本应为整体市民服务的路途内暂时泊车位俨然成为了某些商家的专属车位,实属不应。
整理过程中,记者正常采访了上夼西路一处商铺的王姓老板,对用路桩“护”住自己店门前的暂时泊车位这件事,他解说说,护住泊车位无非就为了图个吉祥,不想其他车挡了自己店的财源;除此之外便是想为自己的车找个方位停下,现在车渐渐的变多,有时候自己出门就事回来连个泊车的当地也没有,也就只好使用地舆优势“护”住门前泊车位了。记者造访了其他建立路桩“护”车位的商家,他们的动机根本共同,除了便利自己外也想使用车位吸引顾客。
进行此次整理举动的吕警官和记者说,《山东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方法》中第三十八条明文规定,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其他任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够设置、撤消、占用、移用泊车泊位,设置泊车妨碍。因而像私设路桩“护”住门前暂时泊车位的做法是违背法规的。因而,交警一大队专门派民警开端针对市民诟病的私护泊车位问题进行整理、整理,经过下达整改通知书和民警定时巡查的方法,坚决铲除这些私设路桩。
现在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现已就上夼西路、南洪街等要点路段进行了整理,广阔市民如发现设桩私占路途内暂时泊车位,能够向交警部门进行告发。